为了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综合理论基础,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院计算机类本科专业实施专业大类招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现根据学校《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15号)、《关于开展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6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计算机类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专业分流,进一步推进宽口径专业人才培模式,优化专业教学资源,让更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二、分流对象
注册在籍的2024级计算机类学生(含2024年转专业到计算机类的学生)。
三、分流原则
1.学生只能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科)、虚拟现实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等6个专业内进行选择。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科)计划招生200人、虚拟现实技术计划招生30人、物联网工程计划招生85人、数字媒体技术计划招生85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划招生85人、智能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计划招生30人。
2.大类分流根据学生自愿原则进行。学生可根据个人的专业兴趣和职业规划与监护人商量后填报志愿。在校期间只允许一次专业分流,其它情况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专业分流要坚持社会需求、志愿优先、参考成绩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意愿、综合成绩为依据,由学院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教学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四、分流的组织和实施
1.学院成立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计算机类各专业负责人、相关辅导员,院长为领导组组长。
2.专业分流前,做好专业宣讲和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分流实施采用集中填报志愿的模式,学院于6月15日前开展专题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会议,组织学生填写专业分流选择卡,完成专业选择后应当场本人签名,现场提交所在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导员汇总后将汇总表和原始专业分流选择卡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4.专业分流志愿填报结束后,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清的原则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如果某专业学生第一志愿人数少于20人,原则上不开班。该部分同学的第二志愿直接认定为第一志愿,第三志愿直接认定为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2)如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大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不增加录取数,学院根据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录取成绩和大学一年级两学期的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初修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高考录取成绩统一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录取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50%。大学一年级两学期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中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初修成绩)占比为50%,计算方式为按照学分加权平均(必修课程成绩=∑(单科学分*单科成绩)÷∑单科学分)。当接收计划限额序位上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均应予以录取。
(3)如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小于(等于)专业接收计划数,第一志愿的学生原则上应直接予以录取。第一志愿序位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完后,如还有剩余计划,学院可在剩余接收计划内依序对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序位上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前款方式择优录取。出现学生所有志愿未能满足时,可在剩余接收计划专业中调剂。
(4)专业分流时有2门以内(含2门)必修课程缓考,缓考课程成绩不计入专业分流时的必修课程成绩。专业分流时缓考必修课程超过2门(不含2门),相应课程成绩以60分计入必修课程成绩。
5.专业分流结果统计报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并于教务系统内代理完成专业分流申请,安排好分流后学生的管理教育以及教学任务的落实。
五、分流要求
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学院对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的培养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理念。学生在第一、二学期不分专业,按计算机类平台课程进行学习,于第三学期分流到相关专业继续学习,直至大学毕业。
六、本细则解释权
未尽事宜由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专业分流领导组决定,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解释权归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
安庆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25年04月17日